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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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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秘发〔 2019) 108 号)的相关要求,更好推进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属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现将《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辽退管办〔2019〕1号)及《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实施细则》解读课件在网上发布以供学习参考。在此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辽宁省档案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