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局 无障碍浏览
业务评价——新时期辽宁机关档案建设的新路径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2日

来源:

【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如何在机构改革中确保档案工作不断?辽宁省档案局通过开展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档案指导的新路径。

  找准薄弱环节,补齐业务短板。我省通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和日常指导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水平,全省机关档案工作总体处于健康有序发展状态,但档案人员与档案工作量不匹配,文件材料归档不齐全完整准确,大量电子档案未按照标准归档,档案保管的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也制约了档案工作发展。为强化档案业务建设,夯实档案基础工作,加大在关键部位补短板工作力度,我们实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评价机制。

  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不走偏”。遵照执行档案工作的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当前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档案工作的主要环节,我们编制了《省直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初稿。在2018年1月份召开的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门讨论,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又在部分省直机关征求意见,对意见逐条细读,逐条研究,逐条整理,为确保标准在全省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办法正式出台,业务培训先行。在对征求意见稿认真修改的基础上,正式印发的业务评价办法条目清晰,附有详细的评价标准,具体包含档案机构与人员、基础设施与设备、基础业务建设、档案开发与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共涉及56个小项目,每个小项都由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说明、评价方式等构成。为确保评价工作切实发挥作用,4月,省档案局举办省直机关业务工作会,对档案评价工作进行了认真解读和布置。让各机关单位明确了自己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一个什么程度和效果。

  真正落地生根,作用效果明显。省档案局在完成行政职能划转后,真正做到工作不断,继续推进机关业务评价工作,对首批申请评价的20家单位跟进指导,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12月,省档案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了档案业务建设现场评价,并反馈了书面意见。通过评价工作,各单位对过去三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档案的整理更加规范,档案的交接手续更加完善,档案数字化率更高,档案的保管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特别是,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反馈的问题需进行整改,我们相信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机关档案基础工作会不负期许,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