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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开展市级档案馆业务评价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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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档案局根据《辽宁省档案系统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年)》,日前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完成了对6家市级综合档案馆的评价工作。

  此次业务评价工作着力在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呈现出诸多特点。一是省档案局精心组织。省档案局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对专家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处同志对评价标准进行了解读,出台了《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手册》、《辽宁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分表》、《承诺书》、《工作纪律要求》等材料,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程序严密。培训会后省档案局组织专家先后对葫芦岛市档案馆、营口市档案馆、锦州市档案馆、鞍山市档案馆、本溪市档案馆、铁岭市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专家组成员既有档案馆馆长、副馆长,也有具体从事档案保管、信息化的工作人员,既有资深专家,也有青年人才。专家们严格执行评价标准,从建筑与设备、工作保障、基础业务、信息化、开发利用服务等方面入手,对6家档案馆业务建设进行一次全面体检,肯定工作亮点,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未来发展意见和建议。三是被评价单位准备充分。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各市馆认真做好迎评工作,树立正视问题的自觉性。针对档案馆业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弥补制度漏洞,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自我,自觉将准备业务评价与加强基础业务工作统一起来,将制定任务实施的时间表与制订档案馆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结合起来,俯身真抓实干。

  尽管评价工作刚刚开展了一半,但是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成果初步显现。一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市级综合档案馆评价是机构改革后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各档案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扎实做好档案保管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对新的制度建设和人员设置的第一次实际检验。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围绕档案馆5项基本功能,各综合档案馆沿着正确的方向全面开展工作。二是找到了工作的短板。进入新时代,我省工作面临着新问题,此次业务评价内容共包括5个大方面、67小项、161个得分点,专家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把脉问诊”,各馆普遍在档案的接收、开发鉴定、档案开发方面失分较多。面对这些问题,无论是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是综合档案馆都在不断创新工作,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为健全工作机制,培养高素质的档案工作者而努力工作。三是打开门办馆的局面正在形成。每到一个档案馆,专家们都会与接受评价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就档案业务的组织管理、操作流程、考核办法等各个方面问题,联系自身所学所感与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好的经验在交流中得以传播,使同行少走弯路。评价工作也邀请了各市档案局同志参加,让大家看到该地区档案工作发展的现状,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同时,省档案局也督促各市档案局采取基础业务评价的方式对所属县区档案馆进行监督和指导,从而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市级综合档案馆基础业务评价机制对实现档案事业发展转型升级所发挥的价值将会更加明显。

  2020年上半年,省档案局将按照工作计划继续对省内其余6家市级综合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