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档案局,省(中)直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2025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辽档发〔2020〕3号)要求并参考《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认真组织2025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推荐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25年辽宁省档案科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及《“十四五”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对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具有普遍性、紧迫性、突破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科技支撑、贡献档案力量。
二、选题范围
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选题。本年度《选题指南》分为“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两类。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重点项目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直接使用,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对于确有研究价值但选题不在《选题指南》范围内的科技项目亦可申报。已列入国家档案局、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申报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将《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一式1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推荐单位(部门)。
项目推荐单位(部门)要切实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将《2025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通过中国邮政EMS一并报送省档案局(涉密材料除外);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省档案局电子信箱。推荐截止日期为
2025年6月3日
,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市档案主管部门作为各市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省教育厅作为省属高校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省(中)直单位、省属企业以及部属高校可自行作为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
《任务书》和《项目摘要》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任务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以上表格电子模板可在“辽宁省档案局”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指南(2021版)”中下载。
联系电话:024-23872925
电子邮箱:zfdcc.daj@ln.gov.cn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督查处
辽宁省档案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