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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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辽司通〔2023〕21号)要求,我局以现行有效的权责清单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辽宁省档案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辽宁省档案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辽宁省档案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辽宁省档案局
2023 年8月15 日